一題有關現金流量避險的問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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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是在鄭丁旺的中級會計學第九版看到的
題目:

A公司因近日玉米院格波動劇烈
所以計畫對持有的玉米進行避險操作
於08/10/1跟B銀行簽訂一淨額交割的遠期合約
約定於08/12/1以現時的12/1遠期單價每公噸$20,000賣出玉米10,000公噸
A公司在10/1和12/1所持有的玉米存貨分別為12,000公噸及14,000公噸
當時每公噸玉米的市場價何分別為$19,500及$21,000
A公司於08/12/1淨額交割該遠期合約



日期 即期價格 遠期價格

08/10/1 $19500 $20000

08/12/1 $21000 --


分錄如下:

08/10/1 不須做分錄

08/12/1 存貨
存貨避險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遠期合約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遠期合約
現金


我的問題就是在第二個分錄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遠期合約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評價損失的部分我看的懂
因為要賣出存貨
公平價值上升
自然多了負債的價值

可是為什麼會多出
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遠期合約
還有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其中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是『已實現利息收入』
已實現利息收入???
避險合約好像跟利息
一點兒關係也沒有啊
請問各位專業的大大
為什麼會出現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又為什麼它是屬於已實現利息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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