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民法結婚請教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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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之子為乙,乙與丙相戀,乙徵得其父甲之同意後向丙求婚。丙向其女丁詢問,給你找
1 個新爸 爸好不好,丁說好,於是丙答應與乙結婚。乙丙結婚 10 年後,在給丁舉行的
成年派對上,甲丁 第 1 次見面,竟墜入愛河。甲丁得否結婚?

(A) 不得,因為紊亂倫常
(B) 可以,因為甲丁間沒有親屬之關係
(C) 不得,因有優生學之考量
(D) 可以,因為旁系姻親輩分不相同者,不違反民法規定

答案(B)





乙(子)---結婚---丙(女)



丁(女)

1.我知道甲丁無親屬關係,但如果甲丁結婚不就變成丙的婆婆?
還是說沒違反983就沒關係?

2.如果題目改成甲是否能收養丁,是否能收養呢?

以上兩個問題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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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23-06-15
我也選A 也知道他們沒違反983 但就是覺得怪怪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23-06-15
我也選A,考試時想成直系姻親QQ
Jake avatarJake2023-06-15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3-06-16
甲收養丁,應該只要乙同意即可,考古題好多都是,血親
之配偶之血親=沒有關係
Sandy avatarSandy2023-06-16
寫錯了是母親丙同意
Robert avatarRobert2023-06-16
甲收養丁是要丁的本生父母同意
Olga avatarOlga2023-06-16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本來就沒有親屬關係
Megan avatarMegan2023-06-16
A,違反983第一項 ,不得跟直系姻親結婚。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3-06-16
甲和丁,都是血配血,不是姻親,沒收養不是擬制血
親,可以結;這題就是親家不是法律上
親屬的變形題
Jacky avatarJacky2023-06-16
先看民969 再看983,乙沒有收養過丁的話當然沒問題
,在969上甲丁連姻親都算不上,血配血當然可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