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因檢貨.手被刀子割到縫針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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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班檢貨被刀子割到手
主管跟小姐帶我去醫院縫針
縫了5針右手手掌
醫生說要休息三四天
我是時薪制的
工廠有幫我們加勞健保
這樣可申請勞保嗎??
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第一次工作受傷
很多不清楚的事
只知道可以請工傷假
麻煩各位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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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4-01

醫生說要休息三四天
可以申請 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但請領金額不多
看看法規規定

勞保局網站 :
http://www.bli.gov.tw/sub.aspx?a=ypcoSYa3mDA%3d
勞工保險條例 第四章保險給付 第三節 傷病給付
第三十四條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 ,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1. 如休養 5 日.可請領 2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勞保保額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5日-3日 )* 70%
2. 如休養 7 日.可請領 4 日 的勞保保額的 70 %
如24000元.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
3. 最後一日須有醫療院所治療日期紀錄.如 04 01 受傷~ 04 07
指 04 07 有治療日期方可申請到 04 07
4. 診斷書建議使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次頁
勞保局格式.因此表格有

門診治療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治療   次
醫生填寫 04 01 ~ 04 07 治療 2 次 3 次.填寫較為清楚

傷病給付申請書
傷病類別 □1 職業傷害 □2 職業病 □3 普通傷害 □4 普通疾病
勾 1. 職業傷害
傷病發生日期 年 月 日
04 01 依實際發生日期
被保險人因傷病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或報酬)情形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3.已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不得請領,惟請下列假別者仍得請領給付,請勾選:□特休假 □排休 □彈性假 □輪休假 □加班補休) □4.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取得職災補償(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1.未取得任何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2.取得部分薪資或報酬(得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請詳填職業傷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及與執行職務之因果關係
勾 □ 執行職務
空白處 填寫 04 01 09:00 使用美工刀工作剪或時不慎割傷
左手
實際工作內容
作業員.技術員
備印章.存摺copy.請公司用印蓋章.掛號郵寄
勞保局 台北市 100 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四號
公司應支付薪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
勞動基準法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醫療所需用的掛號費.健保部份負擔應由公司支付.如使用
勞保門診可免繳健保部份負擔

二.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
補償。

如日薪 800 元.休養 7 日.公司應支付 800 元 *7 日 = 5600 元

勞保局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24000 元/30日*( 7日-3日 )* 70% = 2240 元
公司實際應支付 5600 元 - 2240 元 = 3360 元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545486/o/1612033103...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4-01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