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與薪水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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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問題?
我目前在服飾店工作,剛拿到第一份薪水,想請問以下問題:
1.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的 10:00 ~ 20:00(合計10小時,中間無休息),星期日放
假,想問這樣有算超時上班嗎?
2.休假:只有端午節、中秋節、過年有放,其他假期就沒有了,想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3.若政府有說有放颱風天,但公司一樣要上班而沒有加班費與補休假,想請問這樣有違法
嗎?
4.薪水:公司給基本底薪18000元加上【補助伙食費:120元乘以上班天數】若有
全勤在加
1500元,合計約1.9萬~2.1萬,想請問這樣算有違法嗎?不是目前勞基法規定基本底薪是
17280嗎?
想請問以上這幾點問題,不好意思,打擾了 謝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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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不一定有收穫, 但沒努力一定沒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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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1-07
現在不是17880了??
Iris avatarIris2012-01-12
底薪給18000不就沒違法了阿,基本工資有超過17880就對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1-14
1.2沒有違法,放假本來就是要看公司,很多公司遇紅不休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1-17
今年1月基本薪資調漲為18780了唷
Leila avatarLeila2012-01-22
服務業本來就沒有見紅就休 更何況是服飾店..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1-26
一天工作10個小時= = 1個月好算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