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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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的一些資格.申請條件辦法大致上都閱讀過我月薪約4萬8.家中生活人口共6個我+我太太(無業)+我女兒(2個月大)+我哥(無業)+我嫂(無業)+我姪子(5個月大)自幼父母離異.父親離家另外再娶現居住我媽之房子.如今我媽離家出走且戶口也遷出.但有幾點不明白~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何謂家庭總收入?是我家中6人?還是需加上父母共8人來計算?2.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450萬元我們兄弟皆無不動產.但現居住房子產權屬於媽.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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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12-08-01
你和哥哥~~~都是已成年人~~因此~~~你和哥哥需要分開申請不論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都不列計兄弟姊妹,更別說是{嫂子}【姪子】至於父母離婚~~~在你成年(滿20歲)以後,不在有監護權所屬問題以後~~申請低收或中低收~~~父母都需要列入計算~即使戶籍不同也需要列入計算(除非已死亡)因此你申請的【應計人口】包括:你夫妻+父母+女兒收入計算:有工作能力(16歲以上、65歲以下)未就業~~要【核定工作收入】男性至少24000元以上(或以行業平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