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會-長期工程合約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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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
長期工程合約中,若題目提及「本期發生與未來活動相關之合約成本(非為專門為該合約
製造材料)」時,於發生當年度的作法目前有看過兩個版本(但手邊的教材無法確認是否
為最新版):
1. 當年度先認列 「合約資產」,等到以後年度再轉為工程成本。
2. 當年度皆不處理此成本,等到以後年度實際投入工程成本後,再直接借記「工程成本
」。

以上兩種處理,在現行的各出版教科書或是補習班是否都是可行的?
(主要考量除了分錄寫法會稍微有差異外,若題目另外要求寫出當年度資產負債表的話,
也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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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20-08-21
認列合約資產有條件 要將來很有可能回收
Lucy avatarLucy2020-08-26
不處理此成本是啥意思? 你借方科目是啥? 應該有貸
個現金之類的吧
Erin avatarErin2020-08-30
我猜版主的意思是借原來或存貨貸現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8-31
然後等實際用的時候再借工程成本貸存貨或原料吧
Yuri avatarYuri2020-09-01
是履行合約成本還是合約資產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9-01
看錯 請忽略~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9-05
作法二的瑕疵就是當年度真的完全沒有做分錄,到以
後年度才 借工程成本 貸現金
Jack avatarJack2020-09-10
所以,我才會對於此做法有些疑問,但這又是比較近
期的補習班講義寫的答案。目前決定採法一的寫法比
較沒有疑慮,謝謝各位討論。
Jacky avatarJacky2020-09-12
我覺得法一比較合理 高X也是教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