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低收入伸請條件 - 工作Ingrid · 2009-12-0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父母有房地產但不同戶籍我可以算低收入戶嗎其它條件皆符合工作All CommentsEdwina2009-12-05看你父母的不動產加起來是否超過260萬,低收入戶都是看3代的,也就是看申請人,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有在一起都要列入計算,16~65歲沒有工作的話要以政府當年公佈最低薪資17280~23481核算,除非還在就學(需要是讀日間部讀夜間部就要列入計算)或是領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沒工作不代表無工作能力,要以經常性薪資17280~23841核算申請條件:(一)家庭應計算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Daph Bay2009-12-06阿榮不知道您住那個縣市?我節錄一份台北市大安公所社會課低收入申請須知給您參考。不過您還是要到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公所去洽詢。一、申請資格:1.設籍並實際居住在本市滿4個月。2.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得超過14,152元(家庭總收入:包括1.工作收入2.資產收入3.定期給付之退休金4.其他經社會局認定非屬社會救助給付之收入)。4.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15��Related Posts測字:問年後轉職,測「虎」字基隆七堵區或汐止大同路哪裡有缺工作?!申請低收入資格低收入戶的確定算法及合不合格(急)找歐式自助外燴的廠商或公司~~我人在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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