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會被取消麼?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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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離婚獨居..目前是低收入戶(殘障身分)孩子歸前夫..監護權也是孩子們卻是打工賺學費賺生活費(孩子高中生)父親只提共住處因為要孩子努力賺的錢也要多少存下來想請問~孩子的帳戶內若有陸續存錢進去會影響到我的低收入戶資格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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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2-18
離婚視同未婚,需與生父母併計;不滿一年者,又要與前夫併計;政府為體恤低收入戶,日校學生打工,雖不予以列計;但全家每人存款,不能超過75000元,否則一定會有影響,甚至於會取消;但不會影響到身障中低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標準〈100年度:11832元〉中低:17748元。〈二〉動產:包括存款、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每年不超過7萬5000元【中低存款每人112500元】。不動產: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2-17
低收入戶,你的前夫和你的小孩子動產不可以超過一人七萬五、二人再加七萬五,以此類推。還要計算你的爸爸、媽媽的動產,至於你前夫的爸爸、媽媽就不用列計了。
Yuri avatarYuri2013-02-20
妳的問題請直接到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的社會局處課網站查察詢問或者上內政部的網站查詢相關法規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2-18
Afterappreciatehowdoyoudescribedintoaccount,itoughtnotbeabletoaffectyourqualificationoflowincome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