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申請條件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戶長我自己.家中姐姐嫁出去.哥哥戶籍搬出.我5年都沒工作.欠健保4萬多.父母離婚.父親往生.媽媽不知在那.我28歲.沒房子汽車剩13年的機車.欠銀行40多萬信貸信用卡.我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嗎.現在工作都找不到.5年沒所得.誰可以幫助.請明確告訴我可以辦嗎

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09-05-03
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縣98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9,660元/人/月)。
2. 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260萬元
應備文件
一、低收入戶申請調查表。
二、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
三、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五、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六、有工作能力者之勞保投保資料表。
七、切結書。
八、申請人之印章。
九、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
Lydia avatarLydia2009-04-30
其實你最直接的辦法是打電話或親自去你住的社會處或公所詢問會比較好,因為申請的程序他們最熟,且各個縣市政府的低收資格相異,你的資格是否符合,他們比較知道.而且可以辦跟能不能夠通過是兩回事.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