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申請辦法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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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卑南鄉公所寄來的公文.101年度低收入戶開始申請.公文上寫到舊申請案需要配偶的父母謄本資料.說要把配偶的父母也計算工作人口..可是自從我民國八十五年那時候發生車禍.那時候我還未成年.我的父母就對我不理不采.是我的伯父幫忙我把我的戶籍遷入他們家.還幫我辦理健保.還借錢給我住院治療.我從小是我奶奶帶大的.直到國小三年級才知道我有父母.那時候父母就帶我上台北讀書.我只讀到國小畢業就被要求外出工作賺錢.因為受不了被當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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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 avatarRegina2011-10-18
沒有聽說低收要列算娘家父母,出嫁後都只會列算夫家才對,你要不要跟公所確認一下,這到底是什麼狀況??圖片參考:http://i1029.photobucket.com/albums/y358/lnu310/SO...低收及中低收資料如下~~供您參考~~圖片參考:http://i1235.photobucket.com/albums/ff424/he5198/s...圖片參考:http://i1235.photobucket.com/albums/ff424/he5198/s...圖片參考:http://i1235.photobucket.com/albums/ff424/he5198/s...圖片參考:http://i1235.photobucket.com/albums/ff424/he5198/s...圖片參考:http://i1235.photobucket.com/albums/ff424/he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10-20
申請低收入戶~已婚~通常已先生(男方)為申請人~只計算男方的父母(公婆)不過~因為你和先生都有殘障手冊~~公所方面~~會優先幫你們計算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那就只計算先生的父母~~不計算你父母2011-10-1815:04:58補充:但萬一~低收入不通過~~還可以申請較寬鬆的『ˋ中低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但這是以殘障者(申請人、受補助者)為計算中心~~你要申請~~會算到你父母~~所以要父母的戶籍謄本~以便查他們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