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鄭闕刑法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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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保成鄭闕老師刑法的函授

想請一樣有上過的人幫忙解答一下

於鹽奶案,老師認為行為人在四個月內下四次鹽巴具時空密接性
應為自然之行為單數,時空密接性應個案認定,是有彈性的

而於賄選行為,講到99年第5次決議老師認為投票行賄不可能於一次即賄選完成
大多由樁腳一定時間內多次行賄,即不具時空密接性
而應為實質競合非接續犯

我的想法是賄選行為如果照鹽奶案的標準不應該也成立接續犯而非實質競合嗎?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錯誤

請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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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 avatarJack2015-02-18
就學說實務認定不一 賄選實務好像又改採接續了
Hedy avatarHedy2015-02-22
賄選認定應該是同一選舉期間同時對多人
Zanna avatarZanna2015-02-25
鹽奶是持續對特定一人分次完成犯罪行為
Lucy avatarLucy2015-02-28
接續犯是一個法官想用一行為解決就用的概念,嚴格來講,
沒有標準,時空密接根本上就空泛,不用太認真。
Lucy avatarLucy2015-03-03
你認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超級簡單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3-05
接續犯,雖然是數個行為,但是各行為間卻獨立性薄弱,
難以區分,鹽奶案很難說下一次鹽就是一次殺人行為,因
為要足夠的量才有可能達到致死程度,而行賄的話,雖然
時空可能接近,但你對一個人行賄就是一次行為了,且也
侵害到法益,所以跟鹽奶案不同
Zora avatarZora2015-03-09
實務上所講的行賄成立接續犯,比較像是在餐會上同一時
間向多數人行賄這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3-12
感謝a大及其他大大解答 我可能太鑽牛角尖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3-13
她刑法四等開幾堂課? 30? 33?
Leila avatarLeila2015-03-15
好像是30堂,去年
John avatarJohn2015-03-17
我是老師函授班的學生,剛剛重新看了一下課程,關於自然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3-17
的行為單數,老師說,從第三人的角度觀之,跟個案審查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3-21
如果嚴奶案認定4行為就是創造3個危險犯271II一個實害犯
Carol avatarCarol2015-03-24
271I,然而實際上加害人致使都只有要侵害小嬰兒的生命法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3-28
益一次,自然要用比要寬的認定,至於賄選,99年第5次刑
Freda avatarFreda2015-03-29
庭會議,最後一句,否則,如係分別起意,則仍數最併合處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3-31
罰,方符立法本旨,套句老師常說的判斷標準在那邊,答案
Mia avatarMia2015-04-02
個案去判斷,我想重點就是依社會健全觀念去論述是否是自
然的行為單數,給你參考,祝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