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先進大家好
小弟有一個問題一直想不通:
要保人於締約時以當時市價2000萬之房屋向A保險人締結火災保險價額為1500萬;
後房屋因火災全損,房屋市價已漲至5000萬
這樣子為何不是一部保險
用5000*(1500/2000)來計算
而是全部給付1500萬呢?
不好意思想麻煩大家解惑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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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個問題一直想不通:
要保人於締約時以當時市價2000萬之房屋向A保險人締結火災保險價額為1500萬;
後房屋因火災全損,房屋市價已漲至5000萬
這樣子為何不是一部保險
用5000*(1500/2000)來計算
而是全部給付1500萬呢?
不好意思想麻煩大家解惑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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