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在財稅行政類科中。最核心的科目就是稅務法規
現在竟然要把他抽掉
不懂稅務法的內容以後如何執行職務
我倒是認為會計和核心內容差比較遠 可以抽掉
請和我一樣認為稅法不該拿掉的大家
寫信到考選部表達意見。爭取表達意見
網站公告:任何人得於106年1月15日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部考選規劃司第一科表示意見(傳真:02-2236367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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