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朋友的健保是依附在她老公那邊..可是她老公都長期沒工作..健保費都沒繳.(我朋友都有拿給他繳結果都跑去買酒喝..嫁到這種老公吼= =)...導致影響到他...今天我陪他到健保局問可否讓他繳他自己個人部分答案是no...他們現在是分居沒離婚..健保局小姐是說..可以他自己個人保 ..可是我要寫一份證明書..當證人..他們現在是分居狀態..然後叫我原因寫精神虐待= =..想請問當這個證明人要帶啥責任嗎??
Update:
ps:我是男的 怕當了證明..她老公找我麻煩..
Update 2: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耶..聽他說欠健保費好像7萬多塊....健保局是說如果要繳要連他老公一起繳.不能繳他個人部份..不然就自己保..= =
Update:
ps:我是男的 怕當了證明..她老公找我麻煩..
Update 2: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耶..聽他說欠健保費好像7萬多塊....健保局是說如果要繳要連他老公一起繳.不能繳他個人部份..不然就自己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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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1 21:20:32 補充:
先生長期失業 一定是目前沒有健保 請妳朋友去找份工作有勞健保的 該公司自然會幫她加保(不過那7萬塊會找她清算) 一般婦女跟孩子 都是依附在先生的健保裡 所以那7萬塊是全家所欠的 當然不能突然沒有原因的轉出 妳既然有心幫朋友就做個證人 先生查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