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法則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之銘言:
: 我國對於傳聞法則的立法其實很糟糕
: 因為法條太少
: 而且有些地方又違背傳聞法則
: 搞到經常借用聯邦證據法的概念
: 所以要徹底搞懂傳聞法則

其實美國自己也搞得很複雜
美國雖然有聯邦證據法,但應優先適用各州的證據傳聞法則
例如說加州法規定,只要在交互詰問時給予證人解釋的機會,其先前之庭外陳述即不
受傳聞法則之限制

此外傳聞證據更大的一部分是來自於判例
所以連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都不敢說自己搞懂傳聞法則

--

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3-01-21
"傳聞法則的比較研究"也有提到到庭作證可以使庭外陳述
Yedda avatarYedda2013-01-25
獲得證據能力,印象中我國實務好像採過類似觀點,只是
Irma avatarIrma2013-01-29
一時找不到判決所以前面沒提
Hazel avatarHazel2013-02-01
不過看完聯邦證據法,應該就可以理解我國如何判定傳聞
例外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2-03
天阿 怎麼越看越複雜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2-05
傳聞法則本來就很複雜,是法立得太鳥,乍看之下不複雜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2-07
它跟間接證據的差別?!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2-08
間接證據:推論犯罪 直接證據:證明犯罪
傳聞證據只是影響證據能力
Oscar avatarOscar2013-02-09
我是指傳聞證據跟間接證據的差別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2-10
喔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