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瀆職的論刑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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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聽到來請教一下各位

甲為營建署之公務員
先前主動違法發照給乙建商之建築
而乙並不知情
半年後甲向乙表示:
「當初要不是我幫你,你哪能拿到照,是不是要表示一下?」(並無表示未給予利益後要
幹嘛)

問:
1.甲若取得利益該當何罪?乙該當何罪?
2.甲未取得利益該當何罪?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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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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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5-04
刑法第122條公務員違背職務受賄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5-04
樓上 122有I、II 兩項不同罪名,敢問是哪一項罪名呢?
Dinah avatarDinah2016-05-06
一樓:122的規定是有順序的喔 I先要求.期約.收受 II因
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 沒有I無從論II 不知道我的見解有無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