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健保和薪資制度...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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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11月份工作~每天早上4點半到中午12點半但很少準時過下班~老闆為了省錢~常在快整點前一刻催我們下班這也就算了月休只有3天最近又說假日要抽籤決定~可以休假過年節日春節颱風假~都沒有只有前次過年兩天剩下的工作日毫無加薪可言過年、颱風假正常月薪無任何加薪一月份我因家庭有事請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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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12-07-01
每天早上4點半到中午12點半剛好8小時,勞工可能還佔了一點便宜(用餐時間)但勞動基準法第35條(休息)有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老闆為了省錢~常在快整點前一刻催我們下班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1條(勞工出勒時間記至分鐘)雇主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五項規定記載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