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是正在準備明年司律考試的本科生QQ
手上目前只有大二時,
粗淺迅速看過的盧映潔老師刑分。
刑總的體系完全建構於林鈺雄老師的刑總,
看到版上很多人推撲馬的刑法分則Q,
我想請問這樣念Q的話會有扞格嗎?
在總則德日派有不一樣的操作方式,(關於客觀歸責?)
不知道這種情況念分則的話會不會導致體系混亂,
弄到最後自己不知所云之類的XD
另外李允呈老師刑分的解題書是否就只是解題書呢?
像是需要已經唸過刑分才比較能掌握重點這樣。
問題有點多非常不好意思!
以下是閒聊(離題)
看到周遭同學一個一個不是往補習班跑就是在看函授,
又適逢研究所放榜季,心裡實在焦慮的無以復加。
雖然媽媽老是說想補也可以去補,
但是補習的錢差不多是媽媽兩個月的薪水,實在是繳不下去(已哭)
真希望能早點讓她不用再擔心。
也祝福正在為各式各樣國考努力的大家,
能夠早點讓愛你的家人開心!
最後,希望大家不要忘記回答我的問題!(拉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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