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問題 - 考試Lucy · 2013-03-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大家好,小弟有2個問題想請問板上各位先見,懇請各位不吝指教 問題如下︰ 1.甲在餐飲店使用筆電,接電源插頭線於地面,乙不小心絆倒,甲 的筆電亦因此摔壞,試論甲、乙二人刑責。 2.甲於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 而行為之能力狀態下殺了乙,請問甲的主觀構成要件要怎麼寫? 懇請各位大大幫小弟我解惑,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Leila2013-03-241.乙沒受傷的話甲道歉就好,乙部份毀損不罰過失Elvira2013-03-272.無故意過失,主觀構成要件就不該當Hamiltion2013-03-28ad大,請問1.假設乙絆倒之後受傷,要討論甲的防果義務嗎?Callum2013-04-011.的話甲要討論電源線插頭置於地面對絆倒人的預見可能Selena2013-04-03進來討論成不成立過失傷害 乙就討論無毀損故意Jessica2013-04-06又2.既然無故意過失,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那為何罪責層次還要檢討?Jack2013-04-102.的話甲構成要件一樣具殺人故意 討論罪責層次比較重要Callum2013-04-15題目既然沒有說甲認為砍了乙他不會死云云 一語帶過就好Edith2013-04-17請問aa大,那條電線算危險源嗎? 甲插電源線的行為是危險前Gilbert2013-04-21行為嗎? 又會需要用到客觀歸咎理論嗎?Aaliyah2013-04-25你要討論的甲未警告乙地上有電線這個不作為的行為還是插地上電源的行為Dinah2013-04-26插地上電源的行為Bennie2013-04-27那就沒有檢討危險前行為的必要 條件因果跟客觀歸責寫完Todd Johnson2013-05-02再討論過失的預見可能性就好Freda2013-05-04再請問aa大,沒有警告乙地上有電源線的這個行為需要檢討嗎Todd Johnson2013-05-09通說的違背義務理論在這裡不能套用 所以就不必了Elizabeth2013-05-10那意思就是說不用討論防果義務囉?Hardy2013-05-11題目也沒有暗示說乙因甲未告知地上有電線應避開而絆倒Blanche2013-05-16就沒有討論不作為犯的實益了Jacob2013-05-18那有刑法第15條第2項的適用嗎?Bethany2013-05-21沒有 會卡在違背義務理論Madame2013-05-22敢問aa大,違背義務理論是在哪個章節,我書上沒讀到Vanessa2013-05-25不作為犯 林山田先生的通論下冊Kyle2013-05-26好的,謝謝aa大幫小弟我解惑,小弟受教了,感恩!Michael2013-05-26也謝謝ad大!Adele2013-05-272.我覺得不會有主觀故意噢Noah2013-05-27不過應該是我把精神障礙想錯了哈哈Elma2013-06-01第二題的題目不夠完整才會答不出來~依題結果是無故意可言應該是不用到19條出馬的餘地才對Rebecca2013-06-06更甚者應該說是非刑法上行為就是了 行為三要素不具備Charlotte2013-06-08如果題目背景有說對乙記恨已久有殺機 自致精神障礙而行為Megan2013-06-11就完全是ok的題目0.0++ 忽然中邪砍人也不能怪他體質虛...Related Posts醫者;披上白袍前的14堂課台電養成班改名台電雇員?徵求SOA考試專用計算機一台(已徵到)行車記錄畫面輸配電考試方向及讀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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