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汽車遭竊。隔日,於路上看到自己的愛車,喜不自勝,於是向前一拳將竊車的乙擊倒,將車開回。請問,甲的行為可否主張正當防衛?
(98東吳轉學考)
1.學說在介定現在和過去的侵害,是以是否確定無法挽救的觀念下去解,我的問題是這個效力的時間點是多久呢
當然在這題由於已經過了隔日,界定成過去應該是沒什麼爭議,只是當下看到竊車就會有種可以挽回的感覺?
2.這題能用21條引用民法的自助行為嗎?
3.假設這題阻卻違法成立,我在罪責會寫要甲不奪回自己的財產權欠缺期待可能性,這樣用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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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東吳轉學考)
1.學說在介定現在和過去的侵害,是以是否確定無法挽救的觀念下去解,我的問題是這個效力的時間點是多久呢
當然在這題由於已經過了隔日,界定成過去應該是沒什麼爭議,只是當下看到竊車就會有種可以挽回的感覺?
2.這題能用21條引用民法的自助行為嗎?
3.假設這題阻卻違法成立,我在罪責會寫要甲不奪回自己的財產權欠缺期待可能性,這樣用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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