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用語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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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寫刑法實例題時,會看到所謂的打斷手或腳,這個所謂的打斷到底要如何理解?
解題書有的解釋成骨折所以論傷害,有的直接理解成跟身體分離的那種斷法而論
重傷
今天如果國考出現這種用語.大家覺得怎麼解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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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7-05-17
可以問問那本 解釋成跟身體分離嗎(想看圖)?
Emma avatarEmma2017-05-19
都可以不重要 前後邏輯貫通即可不要前面寫重傷後面寫傷
害就可以 像這種每個人判斷不一樣改題老師不在乎除非題
目中有其他判斷的描述 例如已治癒等
Dinah avatarDinah2017-05-20
如果是我我會寫277因為不用花筆墨論述重傷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5-25
依題示似無…之重傷結果,故以普通傷害罪討論。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5-28
通常重傷都會給滿明顯的描述,什麼視力剩0.1 殘廢啊之
類的
Mia avatarMia2017-05-30
可是我裸視也是0.1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6-03
重傷的話,用砍斷會比較像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6-03
28年上字1098判例+自己假設能否回復(或是否達難以回復)
Mason avatarMason2017-06-04
你裸視0.1是被打到剩0.1嗎 無言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6-05
0.1太少了 是我的話 就一定瞄頭
Isla avatarIsla2017-06-08
劉沛 別想跑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6-12
科科,某樓很會嘴啊~怎麼在檢察官前面馬上自白
Jacob avatarJacob2017-06-15
說自己只是想要發表心情哩~~(106年度審簡字第127號)
Rae avatarRae2017-06-16
是哦 我會以身做則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6-18
劉沛到底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