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34身分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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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刑法134公務員身分是不法身分還是罪責身分
補習班(鄭闕老師)說因為是有公務尊嚴的法益侵害沒有此身分就不能造成所以是不法身分
但是我看其他書籍卻都是一語帶過是罪責身分
想請教這部分是有爭議寫那個都可以還是說有確定見解為那種身分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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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4-03-03
罪責
Olive avatarOlive2014-03-06
通說是罪責加重,共犯間適用第31條第二項論罪
Jack avatarJack2014-03-08
鄭闕老師在共犯身份這判斷上跟通說實務有一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