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訴緊急扣押違反效果? - 考試Carol · 2016-08-2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新法規定的133條之2第3項 為仿造131條2項緊急搜索所制定之扣押 應該可以稱為緊急扣押吧? 雖然有制定事後陳報制度 可是對於違反效果卻付之闕如 也沒有像131條4項的得排除規定 請問違反緊急扣押事後陳報的效果為何? 理論上應該還是跑萬用158之4啦 不過應該怎麼推導比較好? 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Donna2016-09-02立法理由Related Posts賣劉旭生物一般警察三等資訊管理組備取可能性方智有機歷屆上下;沈浩生物A1題庫警特錄取人員寄回考選部的資料鐵佐機檢實際需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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