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黑官漂白已經通過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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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JUlMsd2 ]

作者: k5678 (吉)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黑特] 聽說勞保局黑官漂白了?
時間: Tue May 20 14:26:58 2014

還沒吃早餐午餐

等等還要趕3點半

我真搞不懂我幹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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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li.gov.tw/sub.aspx?a=L3JYDwS4aXw%3D

本法施行前,本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其有關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
項,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以辦法定之。但依該辦法改任之人員經銓敘部審定之官職等、
俸級所支給之俸給,如低於本法施行前之薪給者,准依其意願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
遇調整而併銷,支領差額期間不得請領生活津貼;或選擇不補足差額,並依規定請領生活
津貼。

前項人員,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特考特用及轉調規定之限制。但再
轉調時,以原請辦考試機關及所屬機關、本局之職務為限。

本法施行前,本局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得適用原有關法令之規定,繼續
任用至離職或退休時為止。

本法施行前,本局原僱用之業務助理及業務佐理,於本法施行後,均列冊管制繼續任原職
,並依原適用法令規定之標準,繼續辦理至離職或退休時為止。

實施前的人員要依照原適用法令規定之標準
原適用法令規定之標準
原適用法令規定之標準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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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0518100.A.FD3.html

與2011文章顯示
http://msuvictor.pixnet.net/blog/post/36861096

另外三讀通過時間

103年1月9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織法」立法院三讀通過


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5-21
所以正如K所言 沒有黑官漂白問題?
而且這個東西是很久之前的事情?
Adele avatarAdele2014-05-24
刪除他板推文 以及稍微編輯一下文章內文^^"
問題一就寫得很清楚瞜^^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5-29
ㄆ想要害人 結果差點違反板規 ㄆㄆ
Yuri avatarYuri2014-05-31
你加油喔X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6-04
依法行政
Mary avatarMary2014-06-08
樓上噓什,2011年的假新聞,被103年的1/9的真立法打臉了
Hazel avatarHazel2014-06-10
所以漂在哪?
Edith avatarEdith2014-06-11
立法漂白中,請稍候
Lydia avatarLydia2014-06-13
2011的文章被說成2014漂白…
已經三讀過了 被除外了……
Donna avatarDonna2014-06-16
舊聞被炒作再次浮出檯面?
Kama avatarKama2014-06-16
選舉時間又到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6-20
是舊文就算了 結果三讀後也沒漂白這件事…
Jacob avatarJacob2014-06-22
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