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呼籲雇主疼惜勞工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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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勞動部呼籲雇主疼惜勞工,國定假日勞工應放假,如使勞工於當天出勤加
班,工資應加倍發給。

新聞網址: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1132/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今年農曆除夕(106年1月27日)及春節(
106年1月28日至30日)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
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
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舉例而言,春節106年1月28日如遇勞雇雙方原約定之休息日,可約定於同年1月31日補休
,前開補休之日,即為「國定假日」。如果勞工月薪3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50元
,於106年1月28日(休息日)及同年1月31日(國定假日出勤),工資計算如下:

A:如於1月28日休息日出勤4小時,雇主應於原月薪之外,另再加給900元(計算公式:
150x1又1/3x2+150x1又2/3x2=900)。

B:如於1月31日國定假日出勤,無論出勤幾小時,雇主應於原月薪之外, 另再加給1日之
工資,即1,200元(計算公式:36,000/30=1,200)。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新法實施後雇主如違反法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之罰鍰。並呼籲農曆春節是全家團圓之重要傳統節日,雇主應本著同理心疼惜勞工,春節
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應依法辦理,以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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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1-24
..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1-24
呼籲有個X用 勞檢勞檢再勞檢
Annie avatarAnnie2017-01-28
沒作為只呼籲,笑死人,公署的墮落
Erin avatarErin2017-01-31
講幹話最會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2-04
ㄏㄏ
Ethan avatarEthan2017-02-05
總統表示: 你不要跟我說 你去跟你老闆說嘛~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2-09
公親變事主欸
Cara avatarCara2017-02-09
講屁話最會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2-14
說個笑話:勞動部呼籲疼惜勞工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2-18
要是每個雇主都疼惜勞工,就不用設立勞動部了,真是腦
殘的單位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2-19
同噓:勞動部呼籲疼惜勞工,這笑話有好笑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2-22
什麼勞動部,資動部才對吧
James avatarJames201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