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憲法訴訟法開始施行,想問面對考憲法的題目,過去違憲審查的解題方式還有適用嗎?
換句話說,過去憲法題目會參照大法官解釋下去寫,先決定權利的寬嚴,然後目的手段的關聯性,或是德派的比例原則
現在大法官解釋也不會再做了,或許可以拿來作為充實內容的部分?
那想請問會因為憲法訴訟法的關係,影響到解題的方法嗎?還是仍然照舊是可以的?
因為目前好像還沒有做出任何相關的實務見解?
以上,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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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過去憲法題目會參照大法官解釋下去寫,先決定權利的寬嚴,然後目的手段的關聯性,或是德派的比例原則
現在大法官解釋也不會再做了,或許可以拿來作為充實內容的部分?
那想請問會因為憲法訴訟法的關係,影響到解題的方法嗎?還是仍然照舊是可以的?
因為目前好像還沒有做出任何相關的實務見解?
以上,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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