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司律民法第四題 - 考試Frederica · 2014-08-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甲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 占有乙已登記之a地並建築b屋居住 九年後甲死亡,由甲之子丙繼續占有11年 請問一下,為何選項b不對 丙如以行使地上權意思繼續佔有 11年,得主張時效取得a地地上權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LT29i. -- 考試All CommentsLydia2014-08-11難道是要考只是取得登記請求權?Franklin2014-08-15選b +1Emily2014-08-17選項的意思是否是說丙還要重算11年的意思,我也錯了Gary2014-08-22選B+1Belly2014-08-26B+1Olive2014-08-27因為還沒登記Bennie2014-08-28我猜題目沒說是否善意無過失,所以20年是最保險的Emma2014-08-30這應該最後會送分,選擇不是伸論不能考生假設Dorothy2014-09-0311加9 合起來20 繼承人應該可以繼承前段時效Wallis2014-09-04得請求登記地上權Kelly2014-09-08時效取得請求登記地上權的效果不就時效取得地上權??Dorothy2014-09-08選項寫 "得主張" 很對啊!!!Ida2014-09-09可以順便問下第10題為何不對嗎?不是297條+298的表見Ida2014-09-13第十題 A.推定隨同 B 當事人間生效只是沒通知不能抗Jack2014-09-14債務人可以拿對抗"讓與人"事由對抗"受讓人"(陷阱)Victoria2014-09-16第10題的D不是297+298嗎?不好意思剛剛漏字Adele2014-09-17這題語意真的很爛Odelette2014-09-17第10題選項B寫"當事人",看起來也蠻像是指前面的債務人Susan2014-09-20改成選項D那種讓與人及受讓人的寫法會比較清楚吧..Olive2014-09-24考選部表示:整死你Bennie2014-09-29債權讓與的當事人本來就沒有債務人~~Steve2014-10-03選b+1John2014-10-07考抓文字漏洞吧!Yuri2014-10-08只有請求登記的權利沒在那邊直接主張的啦John2014-10-10第10題是通知的主體錯了,298是寫讓與人通知的情況下Carol2014-10-15如果真的只是考得"主張"或得"請求" 那還真的頗無言Related Posts一試同時選考律師與司法官司律行政法生物及有機化學原文書、有機化學天堂祕笈司律第一試成績填報campbell中文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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