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不可分與既判力擴張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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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最近在看黎律的書的時候看到這個表格有點疑問
在起訴部份事實「法院認為一罪」的部分
有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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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部分 | 未起訴部分
有罪 |有罪 ー>起訴效力及於未起訴部分
有罪 |無罪
無罪 |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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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問是,在第二、三種情形中,
因為沒有「有罪、有罪」關係,沒有辦法適用267及於未起訴之部分。
這樣的話:
1.法院就未起訴部分審理的有罪/無罪還有既判力嗎?
不會有違反268不告不理的問題嗎
2.如果沒有既判力,是不是就應該適用案件單一性之既判力擴張及於未經起訴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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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22-09-02
1.法院不能審判,否則訴外裁判違法
Linda avatarLinda2022-09-01
2.看不太懂,既然都不能審判了怎麼還會有既判力擴張
Jack avatarJack2022-09-03
而且你標題的告訴跟內文的起訴不可分是不同東西 不
能混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09-01
不能審不代表沒有既判力喔樓上,實務見解邏輯上是這樣的
1.單純一罪:沒有一部的問題
2.實質上一罪:一部有罪一部無罪,既判力「必」擴張
3.裁判上一罪:因為只剩下想像競合這個類型,但因為舊法
的連續犯、牽連犯,有部分被「實行行為一部重疊」歸類進
想像競合,因此要區分這個想像競合的類型是「傳統想像競
合」或「新想像競合」,前者處理方式同實質上一罪,但後
者一部有罪一部無罪時,既判力「不」擴張
詳細資訊,可參林俊益大法官的文章
這也是林鈺雄罵的很兇的,非有罪有罪故不能審,憑什麼可
以擴張既判力
Mary avatarMary2022-09-03
實務就沒邏輯啊
Carol avatarCarol2022-09-01
實務沒邏輯是罵,在他們眼中這叫邏輯阿...你考試寫不寫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9-03
?不寫就下去
John avatarJohn2022-09-01
我會寫啊 XD
Olga avatarOlga2022-09-03
了解,沒有想到新想像競合情形,謝謝k大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