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員工保證書&切結書 - 職場Elma · 2020-02-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最近找了一份工作 職位只是小小的社區秘書 但是公司要簽這幾份文件,這樣的內容是可以的嗎?謝謝 (怕被公司發現,照片先撤下) -- 職場All CommentsLucy2020-02-21記得2.3不合法. 是公司拿來嚇人的. 前面有討論過了. 要找找Dora2020-02-21建議是不要簽的樣子.Faithe2020-02-21不合法的東西簽了也沒效啊Catherine2020-02-261正常啦!你是秘書會接觸到廠商?2.3違法,根本不用賠Audriana2020-02-27有人可以解釋一下2,3違法的部分嗎?我爬了一下文只找到民法756-2條,"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跟第2"負一切賠償責任"似有抵觸?而且"放棄先訴抗辯權"是不是應該先確立債權?能光憑一紙保證書,公司說受損失,能說多少就讓保證人賠多少嗎?比較扯的是"離職交接不清",又如何證明因交接不清而受損失?若簽了後一個月離職,繼績保證3年是否合理?至於第3,有找到說"沒有制裁或處罰條款的切結書效果不大,甚且是空的一張廢紙",但是用切結書搜,不乏找到一堆公家機關的切結書都會付上一句"賠償一切損失",是否有人可以釋疑一下Frederic2020-02-29怕就不要簽 再找Necoo2020-03-04收快遞 停車費的收發 有需要簽下去喔John2020-03-09我是覺得怕就不要簽 不然上班壓力也很大Ula2020-03-13切結書不錯阿 作重要決策讓上級去擔Charlotte2020-03-16簡單來說對外一律說不知道不清楚Brianna2020-03-18不要簽,這是公司在挖洞給妳跳Harry2020-03-21謝謝各位~我決定能拖就拖Iris2020-03-22這間在高雄嗎?待沒幾天就離職了Related Posts公司規範赴日旅遊回台需自主隔離14天行政院:企業若不裁員、不減薪 周轉金可月薪5萬多在台北過得好? 網友曝:打月薪5萬多在台北過得好? 網友曝:打資方不得無故解僱資遣員工,勞基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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