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於 收回已沖銷的備抵呆帳 問題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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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60729 (葉子)》之銘言:
: 大學沒認真學初會>< 想問一下
: http://i.imgur.com/zi31d72.jpg
: 這邊為何最後不是 貸 應收帳款 而是貸 其他收入?
同問。以前感覺這是初會小問題,在這裏都是跳過的XD,記個「其他收入」就沒事了
既然現在有人問就順便問一下。改貸其他收入,為何A/R不會留下借方餘額?


用分錄來問答好了,
賖銷分錄 對乙客戶
∣A/R乙 100 此時A/R乙餘額為100
∣ 銷貨收入 100

期末提列壞帳 (用A/R所有客戶和 百分比提列)
∣壞帳費用 xxx
∣ 備抵呆帳 xxx (提列呆帳分錄不影響A/R毛額)

實際發生壞帳,沖銷
∣備抵呆帳 100
∣ A/R乙 100 此時A/R乙餘額為0

-------------
然後就是題目這種的 沖銷後又收回,連做兩分錄
先做這返迴分錄
∣A/R乙 100
∣ 備抵呆帳 100 到這裏A/R乙餘額為100

本來是再做這個收現分錄
∣現金 100
A/R乙** 100 此時A/R乙餘額為0*
(這裏改貸其他收入的話,,,,A/R乙餘額將是100 很怪

說明:若最後一個收現分錄是改貸「其他收入**」,而不是A/R乙,
那A/R乙餘額就會留下借方餘額100*啊。對乙客戶已收現還留下A/R乙所以覺得奇怪
還是分錄有哪裏不同?有人能解惑嗎?感恩。


相關所得稅法第 49 條
前項債權於列入損失後收回者,應就其收回之數額列為收回年度之收益。

我目前理解是這樣 "分錄"改貸其他收入有很大瑕疵的
按稅法是 沖銷後又收回的這筆現金 要當做其他收入 這沒問題 稅法和會計本來就常不同
但只能在所得稅費用等那一塊做計算的調整而已 但不能改做分錄吧
分錄應當還是要貸A/R乙 否則會留下A/R乙借方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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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06
應該有種情況是指A/R沒完全沖完
Ina avatarIna2016-11-10
就收回的數額部分認列收入而已
Jake avatarJake2016-11-11
49條第二項的備呆只有提1%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1-13
A/R 100 備呆只有1
Freda avatarFreda2016-11-16
其他收入也是1
Erin avatarErin2016-11-20
最後留A/R99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1-21
而IFRS採淨額法認列
Hedda avatarHedda2016-11-23
但是沖這筆是上個年度的備呆所以A/R今年會不留著
只能列其他收入
Mary avatarMary2016-11-28
其實我懂你的意思...,只是這題是稅法規定不是會計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2-03
會計上是用你的分錄沒錯(應收帳款設有明細帳時)
Necoo avatarNecoo2016-12-06
稅法規定應做其他收入處理
實際上只會有一個分錄
Hedy avatarHedy2016-12-07
借現金xxx貸其他收入xxx
Connor avatarConnor2016-12-10
是啊...,我只能說假如題目沒寫跟據稅法規定的話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12
是用借A/R貸備呆;借現金貸A/R沒錯
但我怎麼記得以前看過這題...
Hedy avatarHedy2016-12-16
以前在某東展書中看過...
Delia avatarDelia2016-12-17
嗯嗯~
Dinah avatarDinah2016-12-18
會轉入其他收入的是備抵呆帳的借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