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飲料店打工期間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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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工甚麼都不懂..感覺被老板娘騙了..當初老闆娘說試用期不算錢..我知道那是不對的..我幫她做了九天..也沒跟他算錢..之後打工真的發現很多問題..當初沒跟他簽訂契約..他也只是口頭上跟我說薪資的算法..我自己算一算..一天工作9ㄍ小時..有時候還會超過..薪水自己估計不超過14000..重點是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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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um avatarCallum2007-09-04
我之前也是在飲料店工作的基本上在那種地方工作不會訂什麼契約的我再那間工作一小時70,有時還要做一整天的班<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最後我也是辭職的,因為一些問題...老闆沒辦法還是只能讓我辭職,因為他不能綁我太久,聽說最多只能留7天,當時朋友告訴我的所以他如果太久不讓你走,你可�
Isla avatarIsla2007-09-04
我也覺得你被騙了!你每天工作時數9小時~薪水卻沒超過14000!這樣會不會太少了啊!而且哪有公司不排休的啊!人又不是機器!這樣可是會累垮的耶!哪有人要離職還要被扣薪水的啊!他這樣根本就是違法的行為嘛![勞基法最低工資]17,280元,每小時95元,自96年7月1日生效基本工資業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中
Edith avatarEdith2007-09-04
一、只要有證明你有在老闆娘那上班,她就該給付薪資給妳。並不得於您離職時主張任何扣款要求(餐費是合理可扣除的)二、只要符合勞基法的要求,工時是彈性的。勞基法規定,每日上班正常工時應該是8HRS,必要時得延常兩小時。每日包含加班工時不得超過12HRS。每兩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4HRS。如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