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AS 32所定義的權益工具中,ETF是否為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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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對定義的解讀
權益工具必須是沒有義務支付現金or其他金融資產之合約。

第二個條件我無法理解
以固定金額交換固定數量本身之權益工具
這一句是在說明什麼??

請問在其定義之下 為什麼ETF不屬於權益工具???

懇請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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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1-15
固定金額交換固定數量的意思就是 你拿固定的一筆錢(例
:一百萬)換固定的數量(一百張股票)
不論市價變動,你永遠花一百萬,只能拿一百張股票
從風險報酬的角度想就是你已經跟你投資的公司一起承擔
股價變動的風險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1-19
ETF光投資組合這個特性就不符合了
投資那麼多家公司,何況淨值是會跑的
Annie avatarAnnie2016-11-24
固定金額固定數量如果任一邊跑掉,就形成負債
譬如你可以花一百萬,依照市價拿不固定數量的股票,這
個時候發行公司就形成負債了
Olive avatarOlive2016-11-27
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