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民法總則第一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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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地特民法總則第一題之問題


該題為某甲匯錯錢至別的帳戶 他是否可以撤銷

鼎文和高上的解答都認為此意思表示行為錯誤

因某甲具備抽象輕過失 因此不得將錯誤撤銷


我有問題的是 所謂抽象輕過失 乃是指違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而和具體輕過失(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

及重大過失(一般人皆有之注意義務)


本題某甲只是一般民眾 頂多只有重大過失和具體輕過失

應該不具有抽象輕過失

那為什麼補習班的解答都認為某甲有抽象輕過失呢

還請大家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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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2-12-29
要寫抽象輕過失喔~印像中好像有掰到耶XDD
Mia avatarMia2012-12-29
請問公職王有放101年的解答嗎,我都看不到101年的,還是要登
入會員才看的到
John avatarJohn2012-12-31
你用google找地特解答~~就可以找到公職王的了!!
Una avatarUna2013-01-03
可是有抽象輕過失的話就不能撤銷了!!
Elma avatarElma2013-01-07
恩 我剛剛有看到了,好像今天才放上去的
Gary avatarGary2013-01-09
我是覺得要看出題老師的想法而定,我認為是表意人誤寫,非
其真意之表示,表意人得主張撤銷之,沒有想到那麼複雜XD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1-13
但這題 實際上是可以撤銷意思表示的~可以搜尋新聞
Sandy avatarSandy2013-01-16
打"帳號錯錢匯入死人戶" 搜尋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1-18
王澤鑑老師說是抽象輕過失的
Doris avatarDoris2013-01-22
我和j大一樣也寫不具備過失可撤銷
但始終搞不懂為什麼會有抽象輕過失呢??
Susan avatarSusan2013-01-25
抽象輕過失是像有償受委任之人等情況方適用啊!!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1-29
而新聞其實只有說提起不當得利 未說明可撤銷啊!!
Puput avatarPuput2013-02-02
我內文是有帶到抽象輕過失 但是我說因為此項錯誤對交易有
重大影響 足損害權益 應得撤銷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