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考試Hedda · 2014-04-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下列何者並非請求權發生之原因 a.離婚 b.婚姻無效 c.改用其他夫妻財產制 d.婚姻被撤銷 答案是b 可是999之1一項不是說準用1058嗎? 請各位幫忙,感謝您 -- 考試All CommentsDorothy2014-04-26無效跟得撤銷不一樣Hamiltion2014-04-30看錯~我做這題也錯@@求解+1Quintina2014-05-04無效代表不發生法定財產制(夫妻關係至始不成立)Edith2014-05-06通說認為只是準用1058條前段 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Lydia2014-05-07如果是重婚等婚姻無效 可以用999+179主張Adele2014-05-11不適用剩餘財產分配來主張 因為根本就沒成立過夫妻關係Margaret2014-05-12請求權的基礎是你們兩個要是夫妻。只有婚姻無效是自始不是Rae2014-05-13夫妻,所以只有B能用,B的話只能用999純金+179Elma2014-05-14"純金"這形容真妙Related Posts高點財稅行政基本電學工程數學要砍高成新版上下2本嗎?英文 中華電信 98考公務人員的心態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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