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的問題 - 職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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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th520 ( )》之銘言:
: 失業補助的問題 我之前是做契約人員 有做超過6個月 然後被裁員
: 失業補助規定好像是做超過6個月後 被裁員後1個月之後沒找到工作

你要符合下面兩個資格才能去申請:

1.非自願離職。
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從你的敘述我看不出來你有沒有符合第二條



: 才可以領失業補助
: 所以現在我如果去找工作 對方錄取了
: 1.非約聘制 做幾天後 對方如果覺得我不適合裁員 請問這樣還可以領失業補助嗎?
: 2.又是約聘制 做幾天後 對方如果覺得我不適合裁員 請問這樣還可以領失業補助嗎?
: 請有經驗的分享一下吧 謝謝
你現在先立刻去申請再煩惱後面的問題吧


帶著你的離職證明、郵局/銀行存簿、身份證、印章 去就服站

他會幫你確認你的資格有沒有問題

沒問題的話,會跟你預約14天後再次去就服站

這14天內,你需要去應徵一份工作

14天後再過去,沒意外的話,會讓同一位行員再次跟你確認

確認資格沒問題之後,他會跟你說大約什麼時候會把失業給付金匯到你的戶頭


之後找到工作,不會影響你的失業給付金

假設3/1你去就服站、3/15你回去再認證、行員說3/19失業給付金才會下來

可是你3/18找到工作

3/19錢一樣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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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憑印象打的,如果有誤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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