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內容是否違反勞基法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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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剛去7-11工作第一次打工.....今天店長叫我寫一些資料包括員工履歷.切結書3張...總共五張切結書有店裡頭勞保.還有另一張是遵守店裡規定.像不偷東西之類的..最後一張我一直不敢簽上面寫有幾條很奇怪的像員工離職前.必須三十天以前提出.如果違反.要賠18000工讀生打工未滿200小時離職者.須賠公司教育基金5200可是店員不是只要收銀之類的嗎一般店都會教阿我九月就要辭掉.我怕到沒在30天前提出.我的薪水都沒了而且我同學在其他7-11打工都沒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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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07-07-24
這沒有違反喔,因為工讀生的流動率太高了,本來離職就要在之前就提出好找到人辦交接,只是每個地方或公司規定的天數不同而己,未滿200小時離職,這是因為你的老闆不喜歡只做一下就離職的員工,所以會約束時數建議你如果沒打算做長期的,還是找別的工作吧,不然你要賠償五千多塊的"教育基金",工讀生賺錢很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