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打工+中獎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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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22歲
問題一
今年2月開始打工
到年底預估會有6-7萬的薪水
那我還是給父母報扶養比較好對吧?
問題二
9月的時候中了網路的抽獎活動
之後填了資料寄回
10月初收到了獎品跟一張簽收表
但是那張「簽收表」我就沒有再寄回去了
這會影響他給我扣繳憑單嗎??
問題三
如果明年要申報所得稅
我要給我家人「我的薪水跟中獎的扣繳憑單」對吧??
反之沒有的話就不用了吧??
Update:
忘了說...那個獎品價值只有5000
所以領的時候沒有繳稅

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08-11-11
1.如果是你的工讀薪資一年共有六或七萬,應該是給父母扶養
因為個人免稅額74,000加上薪資未超過78,000
2.機會中獎一定會先扣繳百分十五的稅金,如果全家計算可退稅,這百分十五稅金可退還
3.網路或國稅局都可下載報稅人的資料,如果你們家是人工申報當然要繳給父母
Jake avatarJake2008-11-14
但是那張「簽收表」我就沒有再寄回去了,要寄回去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