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剛過世貳個月,遺產只有一戶一樓公寓,我只有三位姐姐都都簽名繳出證件說公寓是母親和父親省吃檢用四十五年壹起努力買的,所以要給母親單獨繼承讓她和看護安心在這屋子養老等母親走了自然會照法律由四兒女公平持分,要求我也簽名,只有我反對怎麼辦?而且我還申請勞保給付領申請喪葬給付大約十二萬預定要付二月兒女私立國小學費,我父親走了我跟付喪葬費醫藥費手上有勞方申報證件的大姐拿走資料口頭答應她領回會歸還她,但是妻子說我有繳�
家人團結起來分遺產想不公平對待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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