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上一罪、裁判上一罪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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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到這裡罪數理論時

知道實質上一罪包含接、繼、集、結、吸、加

裁判上一罪有想、牽、連

但搞不懂 所謂 接、繼、集、結、吸、加的犯罪類型,跟 "實質上一罪" 有什麼關係

"實質上一罪" 只是個翻譯名詞嗎?

"裁判上一罪" 也是一樣問題

看到題目也只能死記,不知道原因

請版友幫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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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4-05-07
其實沒那麼難 字面就能解釋的 實質上一罪就是"實際本質上就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5-09
只構成一個罪名"的討論 判決就是看有沒有真的成立而已
Jacob avatarJacob2014-05-11
那六個都是一個條文而已。 裁判上一罪就是相反,"實際上構成
Yedda avatarYedda2014-05-16
多條罪名,但在"裁判上最後只成立一條罪",刑法修正後已廢除
連續和牽連,所以目前只剩下想像競合(成立多罪但從一重處斷)
Sarah avatarSarah2014-05-17
補充下 前者乃形式上數罪,惟"實質一罪=評價一罪=包括一罪"
Dora avatarDora2014-05-20
將分開看本應分別成立犯罪的行為 用法律視為一罪 ex.連打人
Andy avatarAndy2014-05-21
好幾拳 "本應"成立n個傷害 但用接續犯概念 視為一個277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5-23
後者乃形式上數罪 實質也數罪 惟只一行為 故基於一行為不兩
Dora avatarDora2014-05-27
罰,而"裁判上一罪",國家只有一個刑罰權。
Ina avatarIna2014-05-28
扁人10下,看起來10個傷害罪(形式上數罪),但論罪科刑只
只有1個傷害罪(實質上一罪,接續犯),其他同理
Tom avatarTom2014-05-29
謝謝以上
Mary avatarMary2014-05-31
謝謝解惑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6-04
請問一下~~不罰前後也算是裁判上一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