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酒駕索賠,相關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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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了車禍,造成我左大腿骨折,因為當下我沒有意識了

----警方向我敘述車禍情況為----
我直行於中正路上要通過正言路時,對向車道一輛小客車突然左轉,
我沒煞車直接撞上他,事後儀器證實他有喝酒
重點肇事者就是酒駕的那位先生
----我向對方索賠的項目為以下----

醫生說復原最快是半年,扣除強制險可申請一個月看護費外還有五個月 ,
一個月看護費比照強制險三萬六 五個月為十八萬
醫療自費五萬
拐杖、床、椅子等用品大約一萬眼鏡、手機約一萬五
打工一個月約賺一萬兩千塊,若以半年無法工作要求7萬
精神賠償我爬了許多文,但總沒個依據諾我求償14萬
機車部分因牽車才半年,
肇事者說他要牽去修理她自己要騎,所以我跟他要求買車的價錢八萬塊
總共為五十四萬五千塊
但對方卻跟我說他沒辦法負擔這麼多,
只能賠償機車跟醫藥費還有我的物品損失,
但他開的價錢實在讓我無法接受,
但他卻說他生活也不好過,也跟我講一堆..
我住院的時候他也有來探望我3.4次吧
算仁至義盡吧= ="
我家也不是很好過
但我實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所以請問我該如何說
雙方才會有共識呢?
他有打電話來跟我說再不簽和解書,讓他拿去法院,他會被多判兩個月甚麼的
除了以上之外我還想問
假設對方沒有賠償,他真的被抓去坐牢了,那我方不就只能自己貼錢呢??
以上感謝看完及回答的各位,若有不明白需要補充的地方請點出,謝謝!!
Update:
看完大家的回答,也聽了一些朋友的建議
現在我能做的就是跟對方把和解的價錢談妥後,用分期的方式付款,
再請他簽本票保障我的權利了
另外還有甚麼是要注意的嗎@@

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11-11-01
日前出了車禍,造成我左大腿骨折,因為當下我沒有意識了 ----警方向我敘述車禍情況為---- 我直行於中正路上要通過正言路時,對向車道一輛小客車突然左轉,我沒煞車直接撞上他,事後儀器證實他有喝酒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故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視個案具體認定。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重點肇事者就是酒駕的 那位 先生 酒後駕車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我向對方索賠的項目為以下---- 醫生說復原最快是半年,扣除強制險可申請一個月看護費外還有五個月, 一個月看護費比照強制險三萬六 五個月為十八萬 此部份須醫生在診斷書上寫須專人看護幾個月始可依此求償. 醫療自費五萬拐杖、床、椅子等用品大約一萬眼鏡、手機約一萬五打工一個月約賺一萬兩千塊,若以半年無法工作要求7萬 醫生用說的不行,須請醫生開立須休養多久的診斷證明書,並須薪資證明. 精神賠償我爬了許多文,但總沒個依據諾我求償14萬 依你所述的傷勢而言,十四萬不算高,供你參考. 機車部分因牽車才半年,肇事者說他要牽去修理她自己要騎,所以我跟他要求買車的價錢八萬塊總共為五十四萬五千塊 除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其餘部份須考量肇事責任,如強制險可申請四萬多,餘五十萬須依肇責來求償,如對方為主因,應負擔七成即為三十五萬. 但對方卻跟我說他沒辦法負擔這麼多,只能賠償機車跟醫藥費還有我的物品損失,但他開的價錢實在讓我無法接受, 醫療費用可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無須和解即可申請),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但他卻說他生活也不好過,也跟我講一堆..我住院的時候他也有來探望我3.4次吧算仁至義盡吧= ="我家也不是很好過但我實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所以請問我該如何說雙方才會有共識呢? 建議先詳列損害的明細並備妥相關證據,如求償工作損失,即須診斷書及薪資證明. 他有打電話來跟我說再不簽和解書,讓他拿去法院,他會被多判兩個月甚麼的除了以上之外我還想問假設對方沒有賠償,他真的被抓去坐牢了,那我方不就只能自己貼錢呢?? 對方如果真的沒辦法賠,最壞的情況的確是如此. 以上感謝看完及回答的各位,若有不明白需要補充的地方請點出,謝謝!!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2011-11-03 13:14:10 補充:
針對你的部份,若有和解須注意
一、當事人雙方年籍資料要寫正確。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和解的時間地點要正確。
三、付款方式要寫清楚。
如和解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於幾年幾月幾日前給付或匯款至○○○台灣銀行帳號○○○○○○○○。
若有分期並應寫清楚每期金額及付款日期等。
如自99年9月9日 前給付新台幣2萬元整,餘八萬元共分八期,自99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給付1萬元整,以上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四、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給付。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11-03
你好
根據你的情況
分述回答如下
1.
對方就本次車禍有極大的過失應為肇事的主因
所以對方該負的責任包含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煮要是賠償問題,刑事則是過失傷害的問題
2.
對方過失傷害罪,如果沒法與你達成和解,則被關的機率會很高
3.
和解的部分你的請求金額大致上符合標準,未來法院的判決其實
也跟這筆金額相去不遠,既然對方說無法負擔
你可以向對方提議用所謂分期給付的方式
這樣可以衡量對方的資力又可以讓你拿的到錢
對方又可以不必被關
我相信對方應該可以接受
至於請求的金額不用減少
只要將攤還的期限拉長 即可
4.
縱使對方不賠被關
你一樣可以提起民事告訴
只是勝訴後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
等日後對方有錢再行處理
以上建議
如仍有問題可來信
Connor avatarConnor2011-11-04
沒辦法負擔是個人說詞,一切還是得照著台灣法律來走,但先說主要重點:
1.突然間左轉,是否有打方向燈?這點要跟警方釐清一下。
2.酒駕這基本上刑事責任跑不掉了,所以這點你可以放心。
3.此案看起來會打的官司,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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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去關是一定會,但是民事賠償歸民事,刑事歸刑事,不是一句話我沒錢可以了事,那以後大家就開車去撞人被抓去關出來說我沒錢,這豈不是天下大亂;流程會如下:
會先開庭判決→刑事判決→判決結果(刑度+賠償金額)→判決書出爐→不賠錢的話
ps.判決書,裡面有連帶判決賠償的金額,所以這份超級重要,小心保存。
提出民事訴訟→追討→對方不予理會→提出申訴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這邊會是個重點,如下:
真的有錢的話→查封對方名下之物品來賠償!!
如果真的沒錢→債權憑證一份,但這份憑證還是有用處的喔,你自己本身要負起就是定期去追討之義務,發個有證據實體的東西去告知對方你有在做追討的動作,不然有時候忘記追討追訴期過了,你就得不償失了!!
以上有些程序或許會錯,此答案僅供參考,並不一定會照我所打的程序來走喔,如有不懂,也可以去法扶會諮詢喔,諮詢是免費的喔!!
Zora avatarZora2011-11-02
1 孩子 他如果沒有強制險 你一毛也拿不到
因為他只要名下財產清空 就算他開法拉利再撞你一次 你也只能自己吞
酒駕台灣無法嚴懲 沒人怕的
2011-10-31 11:51:58 補充:
就算判賠千萬 他名下無財產 你也是一毛都拿不到
2011-10-31 11:52:37 補充:
找媒體找立委吧 爆出這種**的行徑 選舉要到了 立委保證幫你處理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