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糖果店上班的他們都是做2天休1天的上但是上班時間是早上8點到晚上10(初1.15早上7點就要上班了)剛進去的前3個月底薪都2萬1我現在2萬2了但是他和當初說的不同..我們都10點多才開始收店有客人來時卻不能收每次都拖到11點多才收完這樣不是算加班嗎??可是老闆卻沒有加薪而且過年到了...一定要加班==害我連上了12天了我都要到凌晨1點多才能回到家隔天早上7點就又要開店上班了這樣算虐待勞工嗎@@?現在政府不是規定一個小時的時薪要95元嗎?可��
工作時間長薪水很低?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