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機器設備轉為待出售時,此時帳面金額>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題目沒給使用價值
這時採可迴轉淨額法有二種作法
第一種,按照鄭老師,先作折舊分錄,累計減損按折舊期間轉為累計折舊
然後再作減損分錄,最後作轉換分錄
第二種,其它老師作法是,先作折舊分錄,然後作轉換分錄,最後才是減損分錄
最後結果都:
待出售機器設備 - 累計減損-待出售機器設備=帳面金額
待出售機器設備成本=可迴轉上限
累計減損-待出售機器設備=可迴轉的最大值
這裡想問,其它老師的作法也可以先作減損分錄,再作轉換分錄嗎
先作跟後作的差別在哪裡
還有個問題是,完全淨額法考試究竟可不可以用呢?
日後有減損迴轉利益
分錄是否為
待出售機器設備
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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