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有關未成年簽派遣人員契約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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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單獨自己簽派遣人員契約3個月的試用期中途離職的話算是違約嗎?需要賠錢嗎?因為作業員這工作有點不太適應想離職而法定代理人沒簽名請問這契約具有效力嗎?想離職的話需要跟公司主管報備嗎例如幾天前報備?很急很急>_<...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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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12-11-04
勞委會於今年6月26日已發函公告,明訂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其中要求雇主不得與派遣人員簽定期契約.你的雇主已違反規定,再說你未成年所簽的任何契約,基本上應不具效力.再則,勞基法中並無所謂"試用期",你對工作不適應,提前5-7天申請離職即可,若公司要你賠錢,請你一定要到勞工局檢舉,以維護你的權益.2012-11-0218:00:23補充:若扣薪,勞工局會要求公司舉證薪資明細,你手上若有相關資料(如當初簽約之副本.或上班差勤--自己想辦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