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朋友約定談論工作上事情先在7-11外喝了幾瓶啤酒.之後又有友人加入.在友人建議去小吃攤又貪喝了幾杯.這時女友來電要我回他租賃處陪她.但再開門時聞我身上有酒味就發生口頭爭執.趕我回家.而我這時家也沒回.又回到友人小吃攤那.就過不久女友又來電.要我回去他租賃處.但卻叫大樓管理員別跟我開電梯鎖.就在這時酒精的助長與自己的不理性下.砸毀管理室.之公共座椅.與一些存放予旁的物品.(無傷到人)~(而女友於日前也搬離該大樓)事後我嘗試與大
急~毀損罪-大樓管理室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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