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補習班兼課老師離職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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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補習班才藝兼課的老師,一個禮拜有2堂課(2個半天,各1.5小時),已兼課2年,因為找到正式工作想離職,但老闆要求我應該1個月前告知,也就是我告知後,須等一個月後才能離開但正式的工作急著要報到,我還是會試著協調新工作至少給我一個禮拜緩衝請問1.補習班老板給薪都是現金或支票,也沒有幫我保勞健保,而且2~3個月前我就有告訴過他我會去找正式工作,我還是必須要等一個月後才能離職嗎?2.因為現在已經月底,,他如果不給我薪水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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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2-11-25
1.<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工。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2.只要妳是受雇,就有僱傭關係存在,雇主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