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過文 總統/任期
中華民國憲法:
第 47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然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
規定。....
但是行政學的課本上是寫六年,
請問我在正式作答,
要寫6年還是4年呢?
謝謝
[另外
我國行政組織體系(五院)
以及地方政府 (直轄 縣轄..)
老師上課時說
這些規則和設定很容易變來變去
請問哪邊可以查詢到最新的現況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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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 47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然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
規定。....
但是行政學的課本上是寫六年,
請問我在正式作答,
要寫6年還是4年呢?
謝謝
[另外
我國行政組織體系(五院)
以及地方政府 (直轄 縣轄..)
老師上課時說
這些規則和設定很容易變來變去
請問哪邊可以查詢到最新的現況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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