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委託替人裝潢並找人工作{工作地點是委託人的女婿.並交代說是私下要給女兒不能給老婆與兒子知道}.但工資與買材料是委託人直接與我和找來工作的人直接談.過幾天拿出現金與支票.{並沒有人看到.支票有兌現}.但現金與支票金額用完時.告訴委託人.他都說他有事忙過幾天再拿{委託人在當地是有名望的人}我當然相信他說的話繼續工作與付錢{因材料是他叫我買的}但完成時.他說錢不夠叫我跟他女婿簽房屋租約營業收入先抵材料費用與工資.簽好約.��
我被詐欺騙錢恐嚇幫幫解答如何走法律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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