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所謂的審級利益最大 - 考試Olga · 2016-02-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非常上訴中,如果有管轄權誤有為無,所以做了形式判決,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如果 證據看起來應做有罪判決,應做何種裁判呢...,是駁回或是發回再審...... 我覺得是駁回,可是被告連一次實質審理程序也沒有,有違反了發現實體真實的原則,好 像怪怪的~ -- 考試All CommentsQuintina2016-02-26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4款參照)Audriana2016-02-27但是447第一款的但書說,判決不利被告才可以另行判決,形式判決尚非不利被告(此案是有利Poppy2016-02-27最高法院97年第四次刑庭會議,對非常上訴所設定的必要性,對統一法令適用無關,所以是不是該駁回Related Posts財政學外部性之拜託教教我請問監獄行刑法問題來勝分科刑法法典105初等林茵公民總復習講義13頁編號S1司律物權解題書怎都沒有得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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