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莫名奇妙被FIRE掉!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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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的。雖然這是我第一次在便利商店打工,可是因為我先前打過不少份工作,所以我自認為身為一個新人,在職場上需要注意的事情我大致上都懂得。做了大概一個月,今天接到副店長的電話。說店長要她轉達我,要我做到今天就好。理由是覺得我不太適合這份工作。就這樣而已。然後叫我十號在回去領薪。當下我很那悶?上班該做的事情我都有確實的做到。店裡沒客人的時候,或是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之後我也是盡量找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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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08-11-30
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自96年7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17,280元,每小時95元。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要準備資料.薪資單明細.出勤卡有的話就帶(通常都被公司收走)所以公司他們自己要帶.調解委員會會幫你要回差而2008-11-2901:51:42補充:出社會工作就是會遇到這種事.不管你老鳥說你壞話還是副店長不滿意你的表現.想請你走人等等�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11-30
我也是哀做的好好的突然接到電話說我不適合當下很氣很想去砸店哈哈/加油吧!...Showmore
Rae avatarRae2008-12-03
我也是屏東人...我勸你...趕緊再找工作ㄅ...你去找誰找誰...最後累的是自己...相信我你會一場空的...我是過來人....
Wallis avatarWallis2008-12-02
您好~關於你的問題~你可以直接打去勞工局申訴~現在是規定95元~*一定要*你也可以打去全家總公司申訴~先不論同事間的糾紛~你可以直接和店長問清楚~是不能無故解約員工的~我目前還在全家工作~我很確定~時薪不到95元~要吃官司的~...Showmore
Enid avatarEnid2008-12-03
恩~1.基本上時薪未滿95元街上很多既然你當初同意去上班就是你同意了如果不開心當然可以去勞工局檢舉2.俗話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你都知道人家是老鳥了還要去惹,這不是懂的規矩的新人吧?!再說工讀生又沒有簽約沒有保障當然會被弄走3.重點是現在政府一直推行禁菸公共場所跟三人以上工作場所都是禁菸的不知道嗎?!若是負責人沒有制止,反而還會被罰五萬元所以綜合以上你應該不是"莫名奇妙被FIRE掉"...Showmore
Jacky avatarJacky2008-12-01
首先你老闆是按月給還是按天給的如果是每天發錢就得按小時計算一小時95塊如果是一個月發一次錢按月就是17280塊換句話說你一個月如果都沒請假不足17280就可以請勞委會處理平均如果一個月工作26天一天就要有664塊除以80塊大約一天工作八小時算合理範圍...Showmore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8-11-30
照理說...時薪95是勞工局規定最低的沒錯但是社會上還是有太多私營店家或某些企業再任用臨時工時不可能會辦的到的!原因很簡單現在經濟太不景氣不可能有這麼高的經費可以支付一個臨時工會盡可能減少人員或是任用一個全職所以......時薪80不足為奇他們報上去的確是95會用雜七雜八的經費扣到剩80重點是80你還是去做了對不對這種事是勞資雙方的一個共識而且被解雇他們一定會有理由沒什麼好申訴的...........2008-11-3001:43:30補充:這..並非我個人意願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