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遇到惡質老闆該怎麼辦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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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10日開始在全家便利商店打工然後5月10日領薪水第一次領薪水是領實習的那段時間應該要有2千多快可是店長卻只丟了1500給我我有看他紀錄薪水明細的紀錄本可是別人的都有寫明細就只有我的沒有寫覺得被扣的不明不白總共被扣掉800塊錢我媽之後打電話去問結果店長回答的結結巴巴的回答不怎麼出來而且很過分的是他說遲到5分鐘就要扣掉3小時的薪水當初我聽他說是30塊錢而且上個禮拜店裡的冰櫃壞掉裡面的東西都融掉他怪我們沒有寫冰櫃的檢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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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dda avatarYedda2007-05-28
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動基準法第78條規定,違反第13條、第17條、第26條、第50條、第51條或第55條第1項規定者,處3萬元以下罰金。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7條、、、第21條第1項、第22條、、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81條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Daniel avatarDaniel2007-05-26
錯一題扣一百那是無理的…東西被偷扣員工那算是在合理範圍內…但你若不是一個人當班或仍在試用期那就還有待商椎…可以打去勞委會問看看…再來…冰櫃壞掉扣導致貨架上之物品損壞這點…要看當初員工守則裡的條約…有的老闆都會看員工不懂會佔你一點便宜…可以打電話去勞工委員會查詢…如果你未滿18…可以請你的家長陪同處理…區公所…鎮公所…那些地方好像都有提供法律諮詢…或是問你們的里長…^^一般來說里長都會幫忙滴…^^...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7-05-25
去找勞委會呀或是找警察來講!這種就是吃定你是新人~不過東西在值班期間被偷要自己賠錢是正確的..我之前在7-11打工也是這樣